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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再論旺角"清場"

  昨天在文中提及過村上春樹近來常被引用的"雞蛋與高牆"的名言,可是連日所見,旺角的這些佔領者,難道就是"雞蛋"嗎?首先,他們人數根本比警察更多;其次,他們雖然沒有警察那麼優良的裝備,但自製的"土炮"裝備並不比警察遜色多少,如警察有警棍,他們有雨遮;警察有盾牌,他們也有自製盾牌;警察有胡椒噴霧,他們有可供拋擲的膠樽與雜物、手機強光閃燈……最重要的是,這些人的態度和氣燄簡直比警察還更囂張、凶橫(這確是我個人感覺,為此我決不介意可能將被罵作什麼"膠"、什麼狗、什麼藍絲帶之類),這難道便是弱勢的"雞蛋"嗎?那請問,被各位佔領者所影響到生計,而又無處伸訴的小商戶、小市民、運輸業從業員等等,又算是什麼?是不是連雞蛋也更不如的東西?

  有議員質疑警察在"藉機清場",可清場其實又有什麼問題?執著於"清場"與"執行禁制令"之間的字眼上分別、性質上分別又有什麼實質意義?請問他們又知不知道,有多少香港市民是樂於看到清場,巴不得早點看到清場的?清場有什麼不對?縱使佔領者出發點有多崇高,試問他們又有何權利,憑什麼去藉著剝削公眾利益來作為向政府施壓的注碼?你們事前難道就有徵詢過這部份受影響市民的意見嗎?道路是大家都有權利使用的,憑什麼由你們一聲不響便來霸佔?如是日據新聞報道,有激進示威者曾在午夜作出突發行動,嘗試在尖沙咀搬動鐵馬雜物堵塞梳士巴利道,企圖阻礙來往交通,行為實在讓人髮指。以這種所為,來逼使政府讓步,恕我認為,非但不智,更且顯得蠻橫而不可理喻,皆因首先身受其害的,只會是大部份小市民,不會是政府!口口聲聲要爭取公義和民主,但所採取手段先就已大大違反了公義與民主。試問如果堵塞交通這一招不湊效,佔領者的下一步是不是打算要佔領全香港的行人路,不讓行人通過,或佔領全港商戶大門,以阻止他們做生意來作要脅政府讓步的籌碼(如佔領旺角的女人街、波鞋街、金魚街,在各商鋪牌檔前搭起帳篷)?這種所作所為,可說根本與所爭取的民主目標背道而馳,理由是如此一來,我相信只會把更多市民推向逐漸厭惡這種所謂的"民主",而反過來倒寧願傾向支持中共的獨裁與極權算了,只因為大家還未看到所謂民主的好處,反倒先看到所謂民主帶來的對社會的破壞力。

  更何況,即使旺角真的被成功清場了,對佔領者而言,又算得是什麼?旺角佔不成,下一步可以考慮佔領油麻地,佔領深水埗、佐敦、大角咀、紅磡、灣仔、北角、荃灣、觀塘、將軍澳、上環、西營盤等等──如果其目的僅是為了要阻塞交通的話,試問又有什麼分別?我建議他們,更有效的方法是設法佔領全香港港鐵站,及三條過海隧道,那豈非更可達到真正癱瘓全香港交通的目的?

  是日的電視新聞畫面上,我們看到的,是一位疑似"古惑仔"的男士帶點輕佻口吻向警察說:"阿SIR,咩事呀?"如果佔領者大部份都是這種質素的人,請恕我更絕對無法去同情他們。更有是日在旺角聲稱曾遭警方暴力對待的受訪者表示,自己當時只是路過,請恕我對此實在有所懷疑,何況在當時的混亂情況下,試問又有誰能有足夠能力分辨得出身處當地的人究竟誰才是示威佔領者,誰才是無辜過路者?可以想像,佔領者一旦被警察驅趕追捕,大可作鳥獸散,然後自稱只是過路人,你奈我何?

  又,我看到一位學聯成員份子不斷氣勢洶洶地向執行禁制令的執達吏質問:"請你回答我,人算否障礙物?"其時那位執達吏大概是被其氣燄所壓,只能選擇以沉默回應。對此,我真想狠狠回敬一句:"算又怎樣?不算又怎樣?我們來此行動的目的,只是清除障礙物,當然不包括人--只除非閣下把自己視作物件的話!"


  香港似乎已進入了一個專門挑戰任何權威的世代,人們已經不再服膺於任何權威,包括警察、法庭、政權。問題只是,在成功把一切權威都推倒以後,究竟我們這個社會還剩下一些什麼?是否我們已將進入一個人人都可成為自封為權威,自以為是的時代?既然已不需要權威,大概也已不需要任何政府的存在了,那何妨就讓大家一起進入古書記載中的上古的所謂大同社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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